入住须知 / 入住须知

       一、入住老人到客服代表或接待中心咨询入住相关事宜(选房并登记)。
       二、申请入住老人须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胸透、心电图、血压、生命体征、精神检测等(主要是检查有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脑萎缩、皮肤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
       三、入寓时需提交资料如下: 入住老人一寸近照3张,体检报告,医保卡,老人及监护人身份证、以及会员卡合同、收据及老人居住权益证或入住保证金押金条。
       四、入寓时需带日常用品如下: 换洗衣服,床上用品,盆子,毛巾,香皂、洗发水、沐浴露、梳子,洗衣粉,卫生纸,衣架,牙膏、牙刷,饮水杯,剃须刀,碗筷等。
       五、入寓时请携带您平时使用的助行器具,如轮椅、助行器、拐杖,护理器具便器、坐便椅等,护理用品,如尿片、尿不湿等。请不要忘记携带您平时服用的处方类药物入寓,这些药物可以交由护理员代发。
       六、请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入寓。如有需要,可以交由院方统一保管。如自行保管发生遗失,失窃等情况责任自负。
       七、不可私自携带和使用家用电器,严禁携带易燃品、易爆品、腐蚀品、利器等入寓。
       八、住养老人入寓七天为观察期,不适合者,劝其离寓。老人入寓前须向医生介绍详细病史和疾病情况。如发现老人及监护人有隐瞒病史或入住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如传染病、狂躁、打人、抑郁、精神异常等)影响集体生活,不适合继续居住,院方将按照协议要求,通知家属进行配合事宜。
       九、住养老人因疾病、身体机能衰退等,护理等级产生变化,监护人须理解和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