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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掇刀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5-04-01 03:55:00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已日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也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做出了系统安排和全面部署。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区“两新一化”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
       一、掇刀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截止2013年底,全区总人口34.3万,户籍人口22.3万。据不完全统计,60岁以上老年人23006人(不含石化总厂),占全区总人口10.3%,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2314人。全区老年人口呈现基础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特点。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大力发展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加大投入,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提档升级。近年来,全区累计投入近200万元,大力实施“福星工程”,推进团林铺、麻城两所农村福利院维修改造、提档升级。福利院庭院环境和供养条件得到有力提升。目前两所农村福利院共有床位185,实际供养老人109人。
       二是拓展服务,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站,在全区城乡社区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建设,全区共建立1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64个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覆盖了全区90%的村(社区)。为老服务逐渐拓展,由基本的文体活动、娱乐休闲向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方面延伸。
       三是落实政策,养老服务逐步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000元和3500元,城市“三无”老人按最高标准享受低保。认真落实老年人高龄补贴,今年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7178人次119.64万元。
       二、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程度不够,资金投入不足。目前,社会上没有充分意识到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设施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已日益凸显,在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上也没有形成合力,缺乏科学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另外,各级政府虽然在养老事业发展上投入大量资金,但经费来源渠道单一,启动的社会资源不够,未能从产业化、市场化角度引领全区养老产业的发展,养老市场尚待发掘。
       (二)养老机构短缺,服务内容单一。 目前,我区尚无城市福利院,城区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床位数量少, 全区共有养老服务机构(场所)84个,其中,农村福利院2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8个,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64个。机构养老主要是农村福利院,以服务有自理能力、半自理能力的农村“三无”老年人为主。虽然近几年政府加大投入,集中对农村福利院进行了改扩建,提高了供养水平,但机构数量和供养床位明显不够,普遍存在规模偏小、设施不全的问题,无法满足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服务需求,更谈不上满足其他老人养老服务需求。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尚处于试点阶段,养老机构所能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专业化水平较低,服务内容仅限于吃、住等简单的生活照料服务和提供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与主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康复保健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还有较大差距。
       (三)社会化程度不高,专业人才缺乏。目前,我区养老方式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为主,退休金、政府补助和其他劳动收入是老年人生活保障的主要来源,老年人自身及其子女配偶和近亲属是老年人服务最主要的提供者,社区养老服务所占比例比小。居家养老作为养老的主要方式,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撑,家政服务、日间照料、精神慰籍等养老服务的项目短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家庭亟需的家政服务人员不能满足需求,生活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护理需求缺口更大。另外,养老机构聘用的护理人员大都为农村务工人员和下岗职工,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缺乏专业的养老护理培训,康复护理知识技能缺乏。加之受传统世俗观念影响,很多人认为养老护理员服务老人又脏又累、收入低、社会地位低,稍有条件的人尤其是年青人和专业人士不愿从事护理老人的行业,导致护理员不足,专业护理人员难招,服务质量不高。
       三、建议与对策
       (一)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养老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培育和建立人口老龄化发展需要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二是依托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的行业管理和指导,逐步形成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为示范,以城乡基层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其他养老形式为补充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三是完善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优先保障养老机构用地;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减免运营税费,给予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加大养老服务业信贷力度,实现养老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养老服务资金筹措力度。一是要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公共财政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同时,区级财政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和运营补贴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扶持功能。二是要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养老事业。制定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三是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通过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敬老美德,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创新劝募和捐赠方式,拓宽慈善捐赠渠道,扩大老年人福利资金来源。
       (三)统筹发展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坚持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相衔接,按照“9073”的目标推进养老服务全覆盖,即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加快形成以机构养老带动社区养老、以社区养老支持居家养老的梯次发展格局。
       一是开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方便适用、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充分整合利用社区现有资源,采取新建、扩建、改建、购买、置换等方式,建设一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中心城区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全覆盖。
       二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福利院改造升级工程,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增加供养床位,扩大供养规模。推行“一院两制”模式,探索农村福利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升级。选择在留守老人较多、居住相对集中、农村新社区建设基础较好的村,动员热心公益事业的农村中心户及其他爱心人士提供闲置富余房屋,或利用村委会闲置房屋、村办学校厂房等进行改造,建设一批示范性的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
       三是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新建或依托农村福利院改扩建一所以供养城镇“三无”老人为主,兼顾为残疾人、孤残儿童等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切实发挥机构养老支撑作用。 
       (四)加强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开发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城乡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再就业。改善养老服务人员工作条件,提高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对社会福利服务从业机构和人员实行严格的持证从业制度,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岗位培训,推进养老服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